


健康管理师健康管理师
申报条件:
助理健康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具有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。
(2) 非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健康管理专业工作2年以上,经助理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3) 具有中专以上医学相关专业学历,连续从事健康管理专业工作3年以上,经助理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健康管理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 取得助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5年以上。
(2) 取得助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4年以上,经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3) 具有卫生专业本科学历,取得助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4年以上。
(4) 具有卫生专业本科学历,取得助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3年以上,经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5) 具有卫生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者,经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6)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